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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州领导对楚雄市“6·24”地震作出批示

发布日期:2019-06-25 08:35:28 来源:楚雄日报 作者: 点击:[]

2019年06月24日21时24分21秒,云南省楚雄州楚雄市苍岭镇(北纬24.98度、东经101.67度)发生4.7级地震。

灾情发生后,省、州党委政府高度重视。省委书记陈豪,省委副书记、省长阮成发批示:楚雄州、市要立即全面启动应急预案,全面排查地震灾害损失情况,抢救伤员,减少损失,防止次生灾害。省应急厅加强指导。请良辉同志关注并指挥相关工作。

副省长和良辉批示:请楚雄州迅速核查灾情,结合雨水情,妥善做好防灾减灾救灾和群众工作。请省地震局、水利厅、气象局、自然资源厅进一步加强监测预报、会商研判,指导、支持楚雄州、市做好抗震救灾等工作。请省应急厅统筹做好相关应急工作。

州委书记杨斌批示:楚雄市要高度重视,组织力量,迅速启动相应应急预案,及时科学安全,有力有序有效做好核灾救灾工作;州抗震救灾指挥部要统筹力量,加强现场指导,落实各项防范和应急救援措施,确保不发生人员伤亡。同时,要加强震情会商,做好预测预警工作。全州各级各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陈豪书记、成发省长、良辉副省长的重要批示精神,全力做好地震应急各项工作,确保人心安定,社会稳定。

州委副书记、州长迟中华批示:请楚雄市认真落实陈豪书记、成发省长、良辉副省长、杨斌书记的重要批示精神,迅速核查灾情,及时上报。请州地震局加强震情监测预警预报工作,确保人心安定,社会稳定。请州应急局派出工作组,认真核查核实灾情,做好地震救援工作。请各县市和州级相关部门加强应急值守工作,做好地震应急准备各项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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