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十九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第七十七条、第八十九条的规定,楚雄州审计局派出审计组,自2025年3月3日至5月8日,对2024年度州级财政预算执行及决算草案编制情况依法独立实施审计,出具了《审计报告》(楚审报〔2025〕4号)。我局高度重视报告中反馈的问题,坚持以问题为导向,按照审计建议建立问题责任清单逐项部署整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等有关要求,楚雄州财政局适时向社会公告整改结果,现将整改结果公示如下:
一、财政预算管理审计
1.代编预算未按规定比例下降,代编应由预算单位实施的项目预算1391万元。
整改结果:完成整改。
整改措施:我局高度重视,按照审计整改建议,严格控制代编预算规模,由预算单位实施的项目预算严控纳入部门预算,调减代编预算规模。下步工作中,我局将强化项目库管理,通过细化项目条件降低代编数量与规模,加强财务人员业务培训与能力提升,提升预算部门及预算单位的预算编制独立性与专业能力。
2.预算编制不精准,年初项目支出预算执行不到位7035.96万元。
整改结果:完成整改。
整改措施:我局通过严控预算调整,严格按照人大批复的预算组织执行,贯彻落实《楚雄州州级预算调剂管理暂行办法》《楚雄州州级部门预算管理“四挂钩”考核暂行办法》等相关管理办法,确保年初预算执行到位。下步工作中,在2026年预算编制工作中,开展预算编制培训,就2026年州级部门预算编制、管理及相关政策做培训和要求,提高预算编制精准性。
3.预算约束力不强,新增项目支出预算11039.65万元。
整改结果:完成整改。
整改措施:我局持续完善新增项目预算管理机制,严格按照新增支出情形纳入本年预算,贯彻落实《楚雄州州级预算调剂管理暂行办法》《楚雄彝族自治州州级财政预算资金审批管理办法》相关规定,严格新增支出的审批资格与权限。下步工作中,我局将将预算约束力及执行率等指标纳入部门绩效考核,强化预算单位“无预算不支出”意识。
4.应缴财政款未及时上缴财政4674216.60元。
整改结果:完成整改。
整改措施:我局高度重视,按照审计整改建议,及时督促相关3个单位足额缴库。下步工作中,我局将加强对预算单位的监督指导,发现单位存在应缴未缴财政资金情况第一时间督促单位及时进行上缴,确保按照《预算法》相关要求,做到应缴尽缴。
5.收回的财政存量资金未及时统筹安排使用1994.27万元,导致存量资金“二次沉淀”。
整改结果:完成整改。
整改措施:我局通过对已收回的财政存量资金建立明细台账,实行“清单化”管理,强化台账式管理,对收回的资金在规定工作日内完成必要性审核、用途论证和分配方案制定,加强精准对接项目库资金需求做支出。下步工作中,我局将明确对“二次沉淀”的责任追究,倒追内部审批、分配环节的责任,提升资金下达效率。
6.贯彻落实过紧日子要求不到位。
整改结果:完成整改。
整改措施:主要是对“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编制源头管控不到位和部分单位“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支出不降反增的问题。我局严格落实《楚雄州财政局关于进一步规范州级“三公”经费管理的通知》(楚财行〔2023〕10号)等管理办法,2025年开始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按照“只减不增”要求对各预算单位“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进行校验,确保“三公”经费预算只减不增,对2025年“三公”经费预算及执行情况情况进行监控,对本年预算数超上年预算数的8个县市下发工作提醒函,督促各县市严把预算关口,规范“三公”经费预算编制。
7.上级转移支付资金未按规定时限分配下达2971.03万元。
整改结果:完成整改。
整改措施:我局高度重视,在收到审计问题后及时对涉及问题的4家部门州发改委、州林草局、州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州投资促进局进行核实与督促整改,以上涉及的4笔资金已于规定时限内下达完毕。下步工作中,我局将在收到资金文件后,及时将关于提供资金分配方案的函发给主管部门,督促按照相应程序报批,待收到资金分配方案后及时下达资金。
7.对下转移支付资金提前下达比例未达到规定比例。
整改结果:完成整改。
整改措施:我局收到审计提出问题后,立即进行转移支付资金下达的全面核查与补拨,确保下级财政及时获得资金额度。下步工作中,我局将持续优化预算编制与审批流程,提前启动转移支付测算,科学确定资金规模和分配方案,为提前下达预留充足时间,通过预算一体化管理系统实时监控转移支付资金提前下达进度,督促相关科室进行整改。
二、云南省卫生健康事业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计划专项资金管理使用审计
8.楚雄州妇幼保健院“两癌”筛查个人档案信息管理不规范。
整改结果:完成整改。
整改措施:我局及时督促州妇幼保健院进行核查,经核查,免费“两癌”筛查个人档案信息管理质量规范,均已录入云南省妇幼健康信息平台,不存在筛查818人未录入情况,由于云南省妇幼健康信息平台统计功能不完善,可能出现统计数据不一致,存在信息偏差。下步工作中,我局将督促单位持续加强数据监控,准确录入个案,完善机构内数据核查制度,明确专人负责数据质控,及时发现拖延录入、积压录入的科室及人员,并立即纠正,加强基层筛查工作的指导和质量控制,不断提高“两癌”筛查工作质量、数据质量。
三、体育彩票公益金管理使用审计
9.项目资金结余较大或调整使用项目资金1874741元。
整改结果:完成整改。
整改措施:州教体局经批准结转资金已按照规定使用完毕,调整下达学校的项目实施结余资金已由财政收回。下步工作中,我局将督促项目单位认真做好项目前期准备工作,不断提高项目资金分配的精准性,杜绝大额项目资金结转,精准计划体育项目实施单位,避免或减少调整项目资金具体使用单位等情况。
10.楚雄第一中学违规扩大支出范围13270元。
整改结果:完成整改。
整改措施:已用2024年体育改革试验区建设省级足球专项资金缴库。下步工作中,我局将进一步督促预算单位规范资金支出管理,按时按量形成支出,及时清查将违规支出资金缴库整改。
11.楚雄第一中学违规报销差旅费1906元。
整改结果:完成整改。
整改措施:已向个人收回违规报销的差旅费1906元后上缴省级国库。下步工作中,我局将持续加强财务监管,建立清查整改台账,强化支出报销审核,进一步规范差旅费报销流程规范。
12.州级3个单位项目资金支出178946元报销依据不充分、资料不完备。
整改结果:完成整改。
整改措施:我局高度重视,涉及该问题的3家单位楚雄一中、楚雄技师学院、楚雄州民族中学已及时完成涉及报销金额的整改,完善补充报销依据。下步工作中,我局将督促单位加强会计基础工作,在今后的财务报销中确保经费报销依据充分和资料完备,持续加强内控体系建设,坚持问题导向,突出工作重点,持续完善内控制度体系,强化内控制度执行。
特此公告。
楚雄州财政局
2025年9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