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土地复垦条例》、《土地复垦条例实施办法》、《生产项目土地复垦验收规程》有关要求,楚雄州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组织有关专家对《昆楚高速大坪地进口混凝土拌合站、和平梁板预制厂建设项目临时用地(第一批次)》、《昆楚高速公路大坪地隧道进口1号弃土场扩容建设项目等3个项目临时用地》《昆楚高速公路大黑箐弃土场工程建设项目等4个项目临时用地》土地复垦进行全面检查验收。现将拟同意通过的专家组验收意见进行公示,公示期自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在公示期,任何单位、个人对公示结果有异议的,请在公示期内与楚雄州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联系并提供有关材料。单位反映情况需加盖公章,个人反映情况需提供有效身份证明并留下联系电话、地址、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0878-3391938
楚雄州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5年12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