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土地复垦条例》《土地复垦条例实施办法》《生产项目土地复垦验收规程》有关要求,楚雄州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组织有关专家对《云南省S35永金高速永仁至大姚段建设项目临时用地(江底河特大桥钢箱梁拼装场)(大姚县)等2个项目临时用地》《云南省滇中引水工程楚雄段施工4标临时配套工程建设项目临时用地(第一批)》土地复垦进行全面检查验收。现将拟同意通过的专家组验收意见进行公示,公示期自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在公示期,任何单位、个人对公示结果有异议的,请在公示期内与楚雄州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联系并提供有关材料。单位反映情况需加盖公章,个人反映情况需提供有效身份证明并留下联系电话、地址、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0878-3391938
楚雄州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6年6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