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土地复垦条例》《土地复垦条例实施办法》《生产项目土地复垦验收规程》有关要求,楚雄州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组织有关专家对《姚安至南华高速公路(姚安段)第一施工总承包部一分部临时用地四期》《姚安至南华高速公路工程建设项目(姚安段)第一施工总承包部一分部一期临时用地》《姚安至南华高速公路工程建设项目(姚安段)临时用地一期》《姚安至南华高速公路建设项目(姚安段)第一施工总承包部一分部二期》《姚安至南华高速公路建设项目(姚安段)第一施工总承包部一项目五期》临时用地土地复垦进行全面检查验收。现将拟同意通过的专家组验收意见进行公示,公示期自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在公示期,任何单位、个人对公示结果有异议的,请在公示期内与楚雄州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联系并提供有关材料。单位反映情况需加盖公章,个人反映情况需提供有效身份证明并留下联系电话、地址、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0878-3391938
楚雄州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6年10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