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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蜂伤人风险防范倡议书

日期:2026-06-01    作者:    点击:[]次

胡蜂俗称黄蜂、马蜂,其中包括红娘胡蜂、土甲子、黄金环胡蜂、七里游胡蜂、黑绒胡蜂和黑腹虎头蜂等种类,其毒性强,具有很强的攻击性,极易威胁群众生命安全。人工养殖难以控制活动范围,为规范养殖、严防伤人事件发生,特向全社会发出如下倡议:

一、强化责任落实,健全联防联控体系 各县市党委、政府强化属地管理责任,建立健全相关部门参与的联防联控机制,定期研判风险,通力协作,确保防范措施落地见效。各有关职能部门按照“谁审批谁负责”和“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原则,明确分工,协同履职,共同做好胡蜂伤人风险防范,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二、强化宣传教育,提升全民防范意识 坚持预防为先,全方位普及防控知识。依托各类媒体平台广泛开展公益宣传;推进胡蜂防范知识进校园、进景区、进民宿;村、社区通过户长会、广播等针对重点人群精准宣传,及时告知养殖点位,引导群众做好主动防范。

三、强化规范养殖,促进行业安全发展 从严规范养殖审批与经营管理,完善技术规范与安全标准,推行养殖备案、标识管理。养殖选址须远离城镇、村庄、学校等人员密集区2500米以上;养殖场所必须设立警示标志标识,必须有人员驻场看护巡查,完善安全防护及应急处置措施。倡议养殖主体主动转型,逐步退养红娘胡蜂、黑腹虎头蜂等高危蜂种。

四、强化打击处置,遏制违法违规行为 依法打击违规养殖、非法经营和违规运输等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严禁在人员密集区放置蜂窝;严禁在禁猎区、禁猎期捕捉野生胡蜂或捣毁蜂巢;严禁非法猎捕、交易、运输野生胡蜂。有关部门加强联合执法,严肃查处未在安全区域养殖、未设立警示标志、未采取有效防范措施、未驻场看护巡查等行为,对屡教不改的从严从重处罚。

五、强化日常监管,筑牢风险防控网络 相关部门强化日常经营监管,加强林区胡蜂种源监测与隐患排查;做好医疗救治处置应对措施,畅通急救绿色通道;基层党组织落实网格化管理,建立排查台账,加强日常巡查、情况上报和应急处置。

六、设立监督举报机制 农业农村、林草部门和公安机关设立公开举报电话,建立和完善举报激励机制,鼓励广大群众参与监督。

防范胡蜂伤人事关群众安危与社会稳定,我们呼吁各相关部门迅速行动,各司其职,密切协作,齐抓共管,共同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为建设平安楚雄贡献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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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楚雄彝族自治州林业和草原局 | 责任编辑:cyj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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