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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场监管部门组织的“名特优新”个体工商户如何申报?需符合哪些条件?

索引号:11532300MB19781070/2026-00102 公开范围:公开 发文日期:2026年07月28日 文  号:

近年来,市场监管部门着眼于个体工商户健康发展开展分型分类精准帮扶,大力培育“名特优新”,持续提高个体工商户的生存周期、活跃度和发展质量。

首先来说分型。市场监管部门将实际经营且无违法行为的个体工商户,按照存续时间、经营状况、纳税情况、社保缴纳等指标划分为“生存型”“成长型”“发展型”三型。成立2年以上并办理了税务登记的个体工商户:满足“上年度年报销售额达12万元及以上、缴纳过税款、以单位形式为全体员工缴纳社保”中一项的,即为“成长型”;满足“上年度年报销售额达60万元及以上、属于一般纳税人、以单位形式为全体员工缴纳社保”中两项的,即为“发展型”。

再来说分类。“成长型”“发展型”个体工商户可自愿申报“知名”“特色”“优质”“新兴”4类个体工商户。分类标准主要是产品和服务质量优,引领本县市特色产业,拥有商标品牌及知名度,获得相关部门表彰奖励或认证,在网络平台美誉度高、粉丝量大等。“名特优新”个体工商户分类认定工作每年8月起由各县市市场监管部门组织开展,经营者可登录“‘名特优新’个体工商户培育平台”上传对应分类标准的证明材料进行申报,经市场监管总局认定后在“全国个体工商户发展网”公示,有效期3年。

每年分型分类工作结束后,相关个体工商户于次年起享受扶持政策。目前云南省已出台个体工商户分型分类帮扶措施指导目录52条以及“名特优新”个体工商户贷款贴息政策。全州在库“名特优新”个体工商户644户,获得贴息贷款18户、贷款金额突破1000万元、享受贴息3.4万元。在此呼吁广大符合条件的个体工商户积极申报“名特优新”,充分享受政策红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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