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自然资办函〔2022〕576号文件规定,现将《楚雄和创药业有限责任公司药用植物提取精制技术开发及产业化技术改造项目建设工程设计方案(修改)》的有关情况予以审批前公告。
公告期间,社会各界人士若有异议,请在公告期内向公告组织单位电话或书面反映;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在公告期内有权陈述、申辩和听证,请以书面形式提交到公告组织单位,逾期视为放弃权利。
项目名称:楚雄和创药业有限责任公司药用植物提取精制技术开发及产业化技术改造项目
项目地点:楚雄高新区庄甸工业园区
用地性质:工业用地
建设单位:楚雄和创药业有限责任公司
申报类别:建设工程设计方案审批
规划审批单位:楚雄州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高新区分局
公示组织单位:楚雄州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高新区分局
公示类别:审批前公告
公示时间:2026年1月9日—2026年1月19日
意见和建议联系电话:0878—3899915,传真:0878—3397661
项目简介及主要经济技术指标:项目位于楚雄高新区庄甸工业园区。项目规划用地面积19880.51平方米(29.82亩)。本次规划调整内容为:提取车间火灾危险性等级由丙类调整为甲类;新增50立方米地埋式酒精储罐。
附件:《楚雄和创药业有限责任公司药用植物提取精制技术开发及产业化技术改造项目建设工程设计方案(修改)》项目实施现状图、修改后总平面图
楚雄州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高新区分局
2026年1月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