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土地复垦条例》《土地复垦条例实施办法》《生产项目土地复垦验收规程》有关要求,楚雄州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组织有关专家对《昆明岷山至楚雄广通高速公路扩建工程海子营1号隧道拌合站建设项目等3个项目临时用地》 《昆明岷山至楚雄广通高速公路扩建工程海子营2号砼拌合站及附属设施等临时用地》土地复垦进行全面检查验收。现将拟同意通过的专家组验收意见进行公示,公示期自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在公示期,任何单位、个人对公示结果有异议的,请在公示期内与楚雄州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联系并提供有关材料。单位反映情况需加盖公章,个人反映情况需提供有效身份证明并留下联系电话、地址、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0878-3391938
楚雄州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6年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