验收销号公示表
整改实施 主体 |
楚雄州委和州人民政府 | 公示日期 | 2026 年3 月11日至2026年 3月24日 |
整改任务 概述 | 第二轮中央生态环保督察反馈“云南省历史遗留废弃露天矿山修复工作严重滞后。云南省现有历史遗留废弃露天矿山约8000座,占损土地面积位居全国前列。其中2016年以来新增980座,未及时修复的近600座,修复工作严重滞后”。 |
整改情况 | 开展全州历史遗留矿山核查工作,逐图斑完成历史遗留矿山核查,摸清了矿山底数、土地损毁空间位置、损毁方式、范围面积、土地权属、拟修复方向、所属矿山及类型等,并于2022年10月经自然资源部审核认定。2023年1月全国历史遗留矿山核查下发数据,确定楚雄州共需修复历史遗留矿山生态修复图斑394个。根据摸排情况,以问题为导向,及时制定印发《关于贯彻落实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历史遗留矿山生态修复反馈问题整改方案》《楚雄州矿山生态修复工作发现问题整改实施方案》《云南省楚雄州历史遗留矿山生态修复实施方案(2021—2025年)》《楚雄州“十四五”历史遗留矿山生态修复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年)》等文件,各县市编制了历史遗留矿山生态修复实施方案,根据每个矿山的特点制定“一矿一策”,明确每个图斑的修复方向和方法,坚持“以自然修复为主,工程修复为辅”,按照“宜林则、宜耕则耕、宜建则建”的要求,积极主动筹措资金推进整改,加强对修复和整改工作的督导督办。截至2025年12月楚雄州394个历史遗留矿山图斑全部完成治理修复。 |
自查自验和验收情况 | 2023-2025年,楚雄州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组织相关领域专家通过现场核查、查验资料等方式,对楚雄州需要修复的394个历史遗留矿山图斑进行验收,达到验收要求,同意通过州级验收。 |
反馈意见 联系方式 | 联系人及电话:李欣霖 0878-3391938 电子邮箱:327225765@qq.com |
备注:公众对整改验收情况有异议的,可通过公示电话、电子邮件等进行反映。公示期满无异议的,将按程序对该整改任务予以销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