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将有关情况予以公示:
一、公示期为2025年9月30日至10月12日(5个工作日),在公示期限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的形式,反映公示对象存在的问题。以单位名义反映问题的应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的应署本人真实姓名。
二、反映问题要求实事求是,反对借机诽谤诬告。
三、申报人员对自身的公示情况存有异议的,可通过联系电话方式进行反映,并按规定要求提供相关材料。
联系方式:楚雄州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组织人事科0878-3388008。通讯地址:楚雄市永安路694号。
职称评审会后公示名单
序号 | 工作单位 | 姓名 | 申报资格 | 专业(类别) | 参评类别 |
1 | 楚雄市规划展览馆 | 倪娟 | 国土空间规划助理工程师 | 国土整治与生态修复 | 变更系列 |
2 | 武定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 杨宏珠 | 国土空间规划助理工程师 | 国土调查与监测评价 | 变更系列 |
3 | 武定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 闫晓敏 | 国土空间规划助理工程师 | 国土空间规划 | 变更系列 |
4 | 牟定县自然资源规划信息中心 | 闫薇 | 国土空间规划助理工程师 | 国土空间规划 | 变更系列 |
5 | 大姚县自然资源规划信息中心 | 肖志雄 | 国土空间规划助理工程师 | 国土空间规划 | 变更系列 |
6 | 大姚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 马晓荣 | 国土空间规划助理工程师 | 国土整治与生态修复 | 变更系列 |
7 | 楚雄州土地收购储备中心 | 张先发 | 国土空间规划助理工程师 | 国土空间规划 | 正常申报 |
8 | 楚雄州土地收购储备中心 | 张梦影 | 国土空间规划助理工程师 | 国土空间规划 | 正常申报 |
9 | 楚雄州自然资源规划信息中心 | 李振林 | 国土空间规划助理工程师 | 国土空间规划 | 正常申报 |
10 | 楚雄州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高新区分局 | 孙毓锋 | 国土空间规划助理工程师 | 国土调查与监测评价 | 正常申报 |
11 | 楚雄州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高新区分局 | 童慧 | 国土空间规划助理工程师 | 国土调查与监测评价 | 正常申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