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楚雄州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第三轮中央环保督查反馈40-28问题验收销号的公示

发布日期:2026-09-23 17:00:06 来源: 作者: 点击:[]

验收销号公示表

整改实施

主体


楚雄州委和州人民政府

公示日期

2026 年9 月23日至2026年10月12日

整改任务

概述

第三轮中央环保督察反馈,“问题编号:40-28,问题名称:矿山生态修复推进滞后。楚雄州应于2023年完成生态敏感区62个遗留矿山图斑修复,实际35个未完成验收,12个未开展修复。武定县将龙洞箐砂石矿山作为建筑垃圾堆埋点,累计填埋20余万立方米,一直未办理相关手续。禄丰市勤丰镇泽润里山心片区历史遗留矿山生态修复项目破坏林地40亩。”。

整改情况

一是按照州委、点点taptapPP电子安排制定了现场点工作落实计划和督导方案,坚持“以自然修复为主,工程修复为辅”的原则,一图斑一方案,生态修复与资源再利用并重,因地制宜推进修复工作,细化楚雄州生态保护红线范围内12个历史遗留矿山生态修复方案并完成修复验收,对已完成修复的35个历史遗留矿山生态修复图斑开展验收。涉及验收资料按照一图斑一档案收集整理。二是撤销楚雄州武定县龙洞箐废弃砂石厂建筑垃圾填埋功能,严格按照生态修复方案要求,采取植被复绿、复垦耕地、恢复其他用地等措施,目前已完成了生态修复工作。三是禄丰市勤丰镇泽润里山心片区历史遗留矿山生态修复项目,于2024年6月15日前完成复垦复绿工程并验收。禄丰市勤丰镇泽润里山心片区历史遗留矿山生态修复项目,2024 年6月15日完成复垦复绿,同年12月19 日通过市、州两级验收。该项目依据禄林许准〔2022〕21号许可,临时占用集体林地2.8504公顷,期限2022 年11月9日至2024年11月9日。项目清表涉及林地40亩,不存在林地破坏行为;中央环保督察下沉期间已实施复垦复绿并按期完工,“项目破坏林地40亩”情形不满足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条件。

自查自验和验收情况

2024—2025年,楚雄州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组织相关领域专家反馈问题通过现场核查、查验资料等方式进行验收,同意通过州级验收。

反馈意见

联系方式

联系人及电话:普盈丰   0878-3391938

备注:公众对整改验收情况有异议的,可通过公示电话、电子邮件等进行反映。公示期满无异议的,将按程序对该整改任务予以销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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